镶黄旗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
镶财购[2016] 2号
旗直各预算单位:
为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,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2017年旗部门预算编制要求,现就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编制依据
旗直各行政事业单位、团体组织,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,要按照《政府采购法》的规定和《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公布2016年至2017年锡盟本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、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》(锡署发〔2016〕68号)确定的采购范围,编制政府采购预算。
二、编制范围
凡是与财政具有缴拨款关系的各行政、事业单位、团体组织,使用预算内资金、政府性基金以及与其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,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、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、服务、工程项目支出,都要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?! ?/span>
1、政府采购目录中未规定限额标准的通用性项目,不论数量大小、金额大小,都要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?! ?span lang="EN-US">
2、政府采购目录中规定限额标准的项目,达到规定标准以上的,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。
3、政府采购目录以外的但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,按照《政府采购法》规定,要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。
4、凡是没有纳入政府采购目录,又达不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,不属于《政府采购法》调整范围,不需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?!?/span>
三、编制要求
1、要以部门预算为依据。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,不得脱离部门预算的约束。各单位要在遵循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原则的前提下,充分发扬厉行节约、勤俭办事的精神,按照轻重缓急的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。采购预算的项目、名称、资金性质等内容,应与部门预算保持一致。
2、做好市场调研,科学合理地编制政府采购预算。采购单位在编制预算时要充分做好市场调研,通过电话询价、网上查阅、实地咨询等途径获取采购项目的性能、配置、价格等详细信息,同时要考虑产品、服务的升级换代等行情变化,提高采购预算的针对性、适用性和可操作性。
3、注重贯彻政府采购政策功能,逐步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。各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法律法规,自觉将社会关注和涉及民生的项目依法纳入政府采购范围,自觉采购本国货物、工程和服务,自觉采购自主创新产品、节能产品、环境标志产品、中小企业产品等,逐步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。
4、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、系统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,各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由主管部门汇总后,报旗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(财政局305室)审核?!?/span>
四、上报时间
请各单位接本通知后,抓紧编制政府采购预算,并于2016年11月25日前向旗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报送《旗直部门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表》(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)(见附件)。电子表格可从镶黄旗人民政府政务门户网(//www.jgalp.tw/)下载。政府采购预算经审核后,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办理政府采购执行计划。未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,不得实施政府采购计划。年度内确因工作原因,需调整政府采购预算的,应按预算调整的相关手续办理。
联系人:娅如盖
联系电话:15048926438
附件:镶黄旗旗直部门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表
2016年11月16日